甘肃临夏12岁女孩遭强奸未立案,家属控告民警渎职
该案发生在2021年7月,当时12岁的受害女孩(化名小燕)在网上结识了三名男子,被对方以“到公园游玩”为由骗至临夏市,随后在车内和宾馆内遭到轮流强奸。小燕在事发后向当地警方报案,但临夏市公安局在初步调查后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受害女孩的家属对此决定表示强烈不满,并多次申请复议和复核。然而,直到2022年5月,这起案件才因家属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举报信而引发公众关注。随后,临夏州和临夏市公安局迅速采取行动,对涉嫌强奸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并随后由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四名被告人(包括之前未被逮捕的另一名男子)均构成强奸罪,并依法作出判决。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甲和司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4年,剥夺政治权利若干年,并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然而,案件的进展并未止步于此。受害女孩的家属认为,警方在案件初期的处理存在严重问题,不予立案的决定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给受害女孩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因此,家属决定向检方控告办案民警渎职和滥用职权。
据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检方已受理家属的控告,并正在对案件进行办理。检方的回应表明,他们正在认真处理这一案件,并将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和思考。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同时,对于公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也应依法予以严厉惩处,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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