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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员工吐槽公司无效加班被开除

发布时间:2024-10-22 10:04:26来源:
2022年6月,一起涉及00后员工柳某因在网络平台上吐槽公司无效加班文化而被开除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事件的起因是,名为“某18罗汉之一”的网友在脉脉平台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某公司的言论,柳某在该评论下方进行了回复,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公司存在的加班文化问题。

柳某在回复中称:“加班已成文化,且不给加班费,不自愿加班就在大会阴阳怪气,然后调你去外地出差分配不合理任务。”他还进一步表示,公司招聘的管理人员不懂业务,只会纸上谈兵,搞无效加班形式主义给老板看。柳某的言论迅速引起了公司管理层的注意,并导致了一系列后续事件。

据悉,柳某于2019年5月29日入职上海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KA(关键客户)销售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年5月29日至2027年6月30日,约定按不定时工作制确定工作时间,月工资总额为税前8000元,另有绩效奖金。然而,公司内部的加班文化让柳某感到不满,他在脉脉平台上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2022年6月23日,公司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发布了《关于员工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通报》,指出柳某在脉脉公众平台上发表了有损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言论,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经公司讨论决定,对柳某进行辞退处理。

2022年6月24日,公司向柳某发送了“解除劳动通知书”电子邮件,正式通知其于当日解除劳动关系。柳某对此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所发表的言论虽有部分措辞不当,但未超过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边界,且事出有因并及时删除,未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和后果。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7284元,但仲裁裁决并未支持他的请求。

随后,柳某将此事上诉至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法院均认为柳某的言论确实对公司造成了不利影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柳某的上诉请求。

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员工权益和企业管理方式的广泛讨论。如何平衡员工权益和企业利益,如何建立健康、和谐的职场环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提醒广大员工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应谨慎对待在社交媒体等公共平台上的言论发表,注意自身言论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责编: adm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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